关于开展2020年院级名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12-16浏览次数:2101

各教学系(部):

加快建立一支高水平的教学名师队伍,带动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根据学院《教学名师培养、选拔及管理办法》(辽石化院政字〔201962号)规定,现开展学院院级名师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1.按需选拔,保证重点;

2.公平竞争,择优选拔;

3.动态管理,重在培养;

4.教学水平和师德修养并重;

5.教学能力、实践能力、技术服务能力并重。

二、选拔对象及名额

选拔对象为全体在职专任教师。原则上向教学一线倾斜,已经是省级以上教学名师的不再参与选拔。

本次共选拔校级名师5人,各系(部)实行限额推荐,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

三、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学院《教学名师申报表》(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在系(部)。

2.资格审查。系(部)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筛选。

3.部门推荐。系(部)领导班子结合本系(部)发展方向及要求,依据选聘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推荐意见,同时提供推荐人选政治和意识形态方面审查结果及监察审计处有关审查材料,报人事处。

4.组织评审。学院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初步人选。

5.院长办公会研究审议

6.党委会讨论审定。

7.公示。

四、申报材料

1.系(部)推荐人选名单1份;

2.学院《教学名师申报表》(附件2)

3.相关佐证材料(与申报表填写的材料相对应)。

4.教学案例。候选人应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所讲授的与申报专业一致的一堂完整的课,包含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或教学资源包、授课视频。

授课视频。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rmvb格式,不大于3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能够真实体现课堂教学的全部师生活动实况,使用单台摄像机不间断录制,允许镜头适当运动,但不能进行镜头切换和后期编辑;授课视频应声音清晰。

五、其他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条件和要求,真正把师德高尚,在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选拔出来,推荐上去。

2.学院名师将作为向上级推荐名师的依据,原则上未取得学院名师资格人员,不向上级推荐。

3.各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电子文档为压缩文件,按照“系(部)名+名师+推荐人选姓名”发送至人事处邮箱lnpcrsc@126.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事处406室,报送时间截止为2020121810:00时,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321201861511(小号)

附件:附件1:91伊人久久大香线蕉蜜芽人口教学名师遴选条件.doc

       附件2:91伊人久久大香线蕉蜜芽人口院内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申请表.doc



   

 人事处

 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