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清明节假期:4月4日-6日。4月7日(周二)教工上班,学生上课。
2.五一假期:5月1日-3日。5月4日(周一)教工上班、学生上课。
3.自考学生上课时间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安排。
4.五一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2015年3月27日
文章来源:石化系发布时间:2015-03-28浏览次数: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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